中國人壽:“開門紅”失利,單月罰單超百萬,多項投訴排名靠前
來源:全球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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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5 10:37:21
近期,中國人壽財險迎來了開年第一次行政監管措施。監管部門在備案產品抽查中發現其多處違規,要求其對在售產品進行自查整改。
實際上,今年以來中國人壽(601628.SH,02628.HK)收到監管機構的多個處罰分外引人矚目。經統計,單2月就有數家分支公司被罰近250萬元;在相關部門統計的2021年第四季度消費投訴中多項排名靠前。
經營層面,1月中國人壽原保險保費同比下降5.34%,在5大上市險企中保費增速排名墊底。2021年第三季度財報顯示,壽險新業務價值繼續下滑,新單增速持續承壓。
除了罰單引發關注,公司高層的變化也頗受關注,董事長因嚴重違法違紀被調查,2月24日,公司發布公告稱,董事長因無法履行董事職務正式辭職。
開年迎來強監管
單月罰款近250萬
2月28日,河南銀保監局鶴壁分局發布一則處罰信息,中國人壽鶴壁分公司因承諾給予客戶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被罰10萬元。
而就在4天前,云南監管局剛發布一條行政處罰信息,中國人壽紅河分公司因存在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牟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被相關部門處以罰款30萬元。
經不完全統計僅2月份,銀保監會網站發布的關于中國人壽違法違規被處罰款金額就近乎高達250萬元。
涉及中國人壽鶴壁分公司、紅河分公司、普洱分公司、昆明分公司、中國人壽財險云南省分公司、中國人壽財險盤龍區支公司,中國人壽陜西省分公司,分別被罰10萬元、30萬元、5萬元、74萬元、91萬元、32萬元不等。
被罰事由包括存在遺失營銷服務部許可證;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營業場所、編制虛假業務資料;編制虛假財務資料、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的保險費率、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除此之外,在2月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迎來了”其開年以來第一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2月22日,銀保監會網站公布,北京銀保監局在組織對第四輪財險公司備案產品抽查中,發現中國人壽財險存在以下違法違規問題,并對其采取了行政監管措施。
一是借款人意外險條款指定貸款機構為第一受益人;費率厘定不合理,意外險基準費率與貸款利率掛鉤。
二是存在費率調整條件不清晰不明確、附加費用率不合理、保險條款未從保險合同生效角度表述、保險責任表述及索賠材料不利于消費者權益保護、缺少備案文件等問題。
三是產品名稱不規范、缺少必要釋義等問題。
四是保險條款表述不規范等問題。
對于以上發現的問題,相關部門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并于1個月內完成問題產品的修改工作,在3個月內對公司在售產品進行全面自查整改,要求其于4月底前向相關機構報送自查整改情況。
2月中國人壽還收到張來自央行的罰單,據央行網站消息,2021年第四季度中國人民銀行對32家拒收現金的單位進行了通報及處罰,中國人壽上榜。
中國人壽財險公司因拒絕公眾使用人民幣現金支付保費,被相關部門給予處罰,其中對單位給予警告,并處5萬元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分別給予警告,并各處6000元、2000元罰款。
消費者投訴方面,中國人壽也位列前茅。2月23日,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關于2021年第四季度保險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中國人壽在人身險公司理賠糾紛投訴中位列第2,銷售糾紛投訴中排名第3。在普通人壽保險糾紛中位列第2,疾病保險糾紛中位列第6。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表示,近年來保險監管趨嚴,壽險財險相繼改革進入調整期,市場競爭激烈,主體內控監管不嚴容易導致違規多發。
3月4日,中國人壽A股報收28.68元,年內跌幅4.69%。
“開門”保費增速墊底上市險企
2月下旬,中國人壽公告稱,公司1月累計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約2072億元,保費同比下降5.34%。
從行業保費來看,1月5家上市險企按保費規模排名依次為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中國人保、中國太保、新華保險,分別實現保費收入2072億元、1364.86億元、1155.12億元、768.95億元、358.68億元,總計實現保費收入約5720億元,同比微增1.86%。
雖說中國人壽保費規模體量大,不過從保費增速來看,中國平安、新華保險、中國人保、中國太保保費分別同比增長1.21%、3.58%、17.89%、2.29%。唯獨中國人壽保費同比下滑了5.34%。
從業務結構來看,開門紅承壓,上市險企壽險業務保費表現差異化較大。人保壽險業務領跑行業大增30.2%,新華保險同比微增3.57%。而平安人壽、中國太保和中國人壽分別同比減少0.6%、1.1%、5.3%。
作為典型以壽險為主的上市公司,中國人壽在5大上市險企中,壽險保費下滑最快,直接帶動公司整體保費增速下滑。
開源證券及其他相關機構研報分析稱,壽險新單保費受高基數、隊伍規模下降、保障需求釋放較弱以及春節時點提前影響整體承壓,續期保費增幅未能填補新單降幅。
此前,中國人壽曾發布公告稱,2021年公司累計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約6200億元,同比增長1.16%。
根據公司最新財報顯示,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85.02億元,同比增長3%;保費收入5534.37億元,同比增長1.8%。
其中,續期保費達3922.01億元,同比增長6.4%。短期險保費達679.45億元,同比增長1.6%。
同期,公司壽險新業務價值依舊下滑,新單保費增長繼續承壓。前三季度公司新業務價值同比下降19.6%,退保率為0.93%。
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57.51%和266.28%。
除了經營層面面臨挑戰外,近期中國人壽高層發生重大變動,董事會在2月23日收到王濱辭任函,因其無法繼續履行董事職務,辭任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職務。
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王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公司迅速召開會議推舉公司非執行董事袁長清代為履行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職責。
從近期中央巡視組向中國人壽反饋的情況來看,公司被指領導班子建設問題突出。
實際上,今年以來中國人壽(601628.SH,02628.HK)收到監管機構的多個處罰分外引人矚目。經統計,單2月就有數家分支公司被罰近250萬元;在相關部門統計的2021年第四季度消費投訴中多項排名靠前。
經營層面,1月中國人壽原保險保費同比下降5.34%,在5大上市險企中保費增速排名墊底。2021年第三季度財報顯示,壽險新業務價值繼續下滑,新單增速持續承壓。
除了罰單引發關注,公司高層的變化也頗受關注,董事長因嚴重違法違紀被調查,2月24日,公司發布公告稱,董事長因無法履行董事職務正式辭職。
開年迎來強監管
單月罰款近250萬
2月28日,河南銀保監局鶴壁分局發布一則處罰信息,中國人壽鶴壁分公司因承諾給予客戶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被罰10萬元。
而就在4天前,云南監管局剛發布一條行政處罰信息,中國人壽紅河分公司因存在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牟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被相關部門處以罰款30萬元。
經不完全統計僅2月份,銀保監會網站發布的關于中國人壽違法違規被處罰款金額就近乎高達250萬元。
涉及中國人壽鶴壁分公司、紅河分公司、普洱分公司、昆明分公司、中國人壽財險云南省分公司、中國人壽財險盤龍區支公司,中國人壽陜西省分公司,分別被罰10萬元、30萬元、5萬元、74萬元、91萬元、32萬元不等。
被罰事由包括存在遺失營銷服務部許可證;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營業場所、編制虛假業務資料;編制虛假財務資料、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的保險費率、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除此之外,在2月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迎來了”其開年以來第一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2月22日,銀保監會網站公布,北京銀保監局在組織對第四輪財險公司備案產品抽查中,發現中國人壽財險存在以下違法違規問題,并對其采取了行政監管措施。
一是借款人意外險條款指定貸款機構為第一受益人;費率厘定不合理,意外險基準費率與貸款利率掛鉤。
二是存在費率調整條件不清晰不明確、附加費用率不合理、保險條款未從保險合同生效角度表述、保險責任表述及索賠材料不利于消費者權益保護、缺少備案文件等問題。
三是產品名稱不規范、缺少必要釋義等問題。
四是保險條款表述不規范等問題。
對于以上發現的問題,相關部門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并于1個月內完成問題產品的修改工作,在3個月內對公司在售產品進行全面自查整改,要求其于4月底前向相關機構報送自查整改情況。
2月中國人壽還收到張來自央行的罰單,據央行網站消息,2021年第四季度中國人民銀行對32家拒收現金的單位進行了通報及處罰,中國人壽上榜。
中國人壽財險公司因拒絕公眾使用人民幣現金支付保費,被相關部門給予處罰,其中對單位給予警告,并處5萬元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分別給予警告,并各處6000元、2000元罰款。
消費者投訴方面,中國人壽也位列前茅。2月23日,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關于2021年第四季度保險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中國人壽在人身險公司理賠糾紛投訴中位列第2,銷售糾紛投訴中排名第3。在普通人壽保險糾紛中位列第2,疾病保險糾紛中位列第6。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表示,近年來保險監管趨嚴,壽險財險相繼改革進入調整期,市場競爭激烈,主體內控監管不嚴容易導致違規多發。
3月4日,中國人壽A股報收28.68元,年內跌幅4.69%。
“開門”保費增速墊底上市險企
2月下旬,中國人壽公告稱,公司1月累計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約2072億元,保費同比下降5.34%。
從行業保費來看,1月5家上市險企按保費規模排名依次為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中國人保、中國太保、新華保險,分別實現保費收入2072億元、1364.86億元、1155.12億元、768.95億元、358.68億元,總計實現保費收入約5720億元,同比微增1.86%。
雖說中國人壽保費規模體量大,不過從保費增速來看,中國平安、新華保險、中國人保、中國太保保費分別同比增長1.21%、3.58%、17.89%、2.29%。唯獨中國人壽保費同比下滑了5.34%。
從業務結構來看,開門紅承壓,上市險企壽險業務保費表現差異化較大。人保壽險業務領跑行業大增30.2%,新華保險同比微增3.57%。而平安人壽、中國太保和中國人壽分別同比減少0.6%、1.1%、5.3%。
作為典型以壽險為主的上市公司,中國人壽在5大上市險企中,壽險保費下滑最快,直接帶動公司整體保費增速下滑。
開源證券及其他相關機構研報分析稱,壽險新單保費受高基數、隊伍規模下降、保障需求釋放較弱以及春節時點提前影響整體承壓,續期保費增幅未能填補新單降幅。
此前,中國人壽曾發布公告稱,2021年公司累計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約6200億元,同比增長1.16%。
根據公司最新財報顯示,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85.02億元,同比增長3%;保費收入5534.37億元,同比增長1.8%。
其中,續期保費達3922.01億元,同比增長6.4%。短期險保費達679.45億元,同比增長1.6%。
同期,公司壽險新業務價值依舊下滑,新單保費增長繼續承壓。前三季度公司新業務價值同比下降19.6%,退保率為0.93%。
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57.51%和266.28%。
除了經營層面面臨挑戰外,近期中國人壽高層發生重大變動,董事會在2月23日收到王濱辭任函,因其無法繼續履行董事職務,辭任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職務。
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王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公司迅速召開會議推舉公司非執行董事袁長清代為履行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職責。
從近期中央巡視組向中國人壽反饋的情況來看,公司被指領導班子建設問題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