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觀察:拉卡拉“跳碼”風波背后的轉型之痛
6月3日,支付公司拉卡拉因違規“跳碼”業務被追繳約14億元人民幣,引起了輿論關注。
此事并非沒有預兆,早在4月18日,拉卡拉就發布了《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重大事項的提示性公告》提示投資者“公司在收單業務中存在部分標準類商戶交易使用優惠類商戶交易費率上送清算網絡,公司已按照相關協議將涉及資金退還至待處理賬戶。”
在4月27日發布的2022年財報中,拉卡拉的營業外支出暴漲至13.96億元,較2021年翻了近70倍。彼時就有分析人士懷疑拉卡拉因違規“跳碼”業務被罰款。如今靴子落地,拉卡拉的確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了代價。
(相關資料圖)
何為“跳碼”
要理解“跳碼”就必須要知道何為“96費改”。2016年3月14日,國家發改委和央行發布了《關于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的通知》,從當年9月6日開始實施,因此被稱作“96費改”。
“96費改”主要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是取消了封頂機,封頂機就是客戶在刷信用卡時的手續費封頂值,取消封頂機可以防止他人大額套現;二是將費率調整為三種:標準類((一般為0.6%))、優惠類(一般在0.38%-0.48%之間)和減免類(0%)。但所謂優惠類只是政策過渡時期的一種形式,只執行兩年。換言之,從2018年9月6日起,國內就只有兩種費率,標準類和減免類。
此次費改主要是為了減輕中小商戶的負擔,但是損害了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利益。因為此次費改之前發卡行、收卡機構、第三方機構對刷卡服務費按照7:2:1分配,費率區間為2%、1.25%、0.78%、0.38%、0等;所謂“跳碼”即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聲稱按照2%的費率收取服務費用,但是將賬單的費率降低(例如實際費率為2%,賬單費率為1.25%,剩下的0.75%就成了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灰色收益”),以此賺取差價,從而損害了發卡行和收卡機構的利益。
據業內人士透露,“96費改”以前幾乎所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均存在“跳碼”現象。
但是此次費改后,第三方支付機構向費率水平降低為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065%,由發卡、收單機構各承擔50%(即分別向發卡、收單機構計收的費率均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0325%),支付機構收取的網絡服務費不區分借、貸記卡,單筆交易的收費金額不超過6.5元(即分別向收單、發卡機構計收時,單筆收費金額均不超過3.25元)。這意味著無論交易金額多少,第三方支付機構最多只能獲得6.5元的收益。而且由于縮減了費率梯度,進一步限制了第三方機構“跳碼”的操作空間。
有分析認為,拉卡拉在“96費改”過渡時期仍然存在“跳碼”的行為,此次監管部門所清查的可能正是拉卡拉在過渡時期獲取的非法收益。
傳統支付機構的末路
“跳碼”事件也可以看作是拉卡拉這一類傳統支付機構困局的一個縮影。從2022年財報來看,拉卡拉營收較上年同比下跌18.50%,扣非凈利潤為-1.207億元。換言之,即使除去因上繳非法所得產生的非法收益,拉卡拉2022年可能也是虧損的。2023年一季度報顯示,報告期內拉卡拉營收同比降低4.17%,歸屬凈利潤增長僅1.31%,拉卡拉也顯得后勁不足。截至6月5日收盤,拉卡拉股價報收18.23元,較發行價33.28元縮水了45.22%。
事實上,自支付寶和微信的移動支付橫空出世以來,拉卡拉已經逐漸跟不上時代了。拉卡拉并非沒有努力自救,2012年推出手機讀卡器,2015年推出智能手環以開拓市場,但是都被互聯網移動支付“降維打擊”。
拉卡拉也試圖向互聯網貸款轉型,但也并不順利。5月31日,北京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了一則名為《關于同意北京拉卡拉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不再從事小額貸款業務的批復》的通告,這意味著拉卡拉的小額貸款業務宣告終結。
事實上,不僅僅是拉卡拉著急,拉卡拉的投資者也著急。在5月25日的投資者關系活動會議上,不少投資者也向管理層提出了尖銳的問題,例如:
“請問董事長,公司收單業務增長空間已經很小了,科技服務業務的規模又比較小,請問:(1)公司未來的業績增長點是什么?(2)最近人民幣國際化在加快,公司在跨境支付方向有沒有大的進展?”
“請問王國強先生:您帶領高管層肯定有信心完成今年的股權激勵計劃,請問基于今年各種環境不好的情況下您完成此計劃的邏輯是什么?”
“請問,現在都刷臉支付、刷掌紋支付了,公司的收單業務未來幾年是否會消亡?”
“請問王國強先生:公司在上市之初就在說轉型,結果三年過去了,今年都是第四年了,支付收入的營收還是占了總營收的85%,公司不是在原地踏步嗎?能解釋一下如此緩慢的原因嗎?疫情不影響好公司。”
從這些問題中我們可以看到,一些投資者對于拉卡拉的前景并不看好,也催促著拉卡拉轉型或者開拓新的業務。但是現如今的拉卡拉既要面對下行的市場環境,又正經歷著的“跳碼”利益被收繳、互聯網金融業務終止的轉型之痛,前途難言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