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核心區歷史文化街區開展申請式換租工作 最長可換租20年
老城不能再拆了,原住居民的住房條件和居住品質如何改善?12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和東、西城區政府聯合印發實施《關于核心區歷史文化街區平房直管公房開展申請式換租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據悉,除了“申請式退租”外,居民今后還可以選擇“申請式換租”,也可選擇申請式換租模式改善居住條件,兩種方式并舉,租售聯動。

兩種方式進行申請式換租
老城作為北京歷史文化名城核心部分,是古都風貌的主要載體,是首都北京的“金名片”。如何在實現老城的風貌保護與環境改善的同時,提升原住居民住房條件?市住建委等有關部門在“申請式退租”的基礎上增加了“申請式換租”模式作為補充。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申請式換租模式已在菜西片區培育胡同16號院進行了試點探索。據介紹,該院落剩余一戶居民未騰退,實施主體通過對該戶居民進行房屋租賃置換到附近院落,該居民的居住面積適度增加,廚衛浴設施進屋,住房條件得到了改善;其原居住的培育胡同16號院與培育胡同14號院部分房屋合成完整獨立院落,目前正在按照風貌要求開展恢復性修建。
根據《通知》,居民可選擇兩種方式進行申請式換租。一是換租主體提供租賃房源置換換租人房屋使用權。換租人與直管公房經營管理單位解除直管公房承租關系,由換租主體提供租賃住房,供換租人承租,改善居住條件;二是換租主體市場化租賃換租人房屋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保留換租人承租關系,由換租主體給予換租人市場租金,換租人自行解決住房或選擇租賃住房居住。
社會單位可參與申請式換租
《通知》表示,兩種申請式換租方式的實施方式不同。如居民選擇換租主體提供租賃房源置換換租人房屋使用權這一方式,換租主體按照“一證一房”(“一證”為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賃合同)的標準,提供房源供換租人繼續承租。換租的房源使用面積原則上不得少于換租人原承租住房折算的使用面積。換租房源折算的使用面積部分,換租人不繳納租金,超出折算使用面積部分,由換租人按照市場租金標準繳納租金。
如居民選擇換租主體市場化租賃換租人房屋使用權這一方式,換租主體、換租人與直管公房經營管理單位簽訂三方協議。換租租金可由換租主體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給換租人。
換租雙方一次約定的換租期限最少為10年,最長為20年。換租期滿,換租人可續簽換租協議,或解除換租協議回原直管公房居住,或由雙方協商就近選擇其他直管公房承租。
至于換租主體的確定問題,根據《通知》,直管公房經營管理單位以及實施申請式退租的片區實施主體,可直接作為片區申請式換租主體。社會單位經區政府主管部門同意后,也可以作為投資及經營方參與申請式換租工作。
與申請式退租政策銜接
居民選擇申請式換租后,今后還可以申請式退租嗎?相關負責人表示,申請式換租政策與申請式退租政策是緊密銜接的。如果換租人換租了政府組織建設的定向安置房,居住滿10年后,可以申請購買此換租住房。屆時,換租主體將按照申請式退租的相應政策對換租人進行貨幣補償,扣除相關成本和費用。所購房屋產權登記為共有產權住房,購買價格和份額比例由區主管部門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換租期間,原則上不得更換換租人,如換租人死亡,應按直管公房管理相關規定變更原直管公房承租人。變更換租人時,新換租人應承諾繼續履行換租協議,并與換租主體簽訂補充協議,繼續領取換租租金。
完成換租后的直管公房,應納入片區恢復性修建范圍,由換租主體按照片區恢復性修建方案,合理利用申請式換租房屋補足公共服務設施。完成換租及恢復性修建后的房屋可由換租主體按規劃要求開展經營利用,可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商業、辦公等經營性房屋使用。社會單位參與的,按照協議要求開展經營利用。(記者 鹿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