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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蘇州維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維嘉科技”)遞交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據此,該公司定于2022年9月22日擬沖刺深交所創業板IPO上市,公司首次公開擬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1207.1429萬股,不低于發行后總股本的25%。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
【資料圖】
公司本次擬投資項目的投資總額為11.28億元,擬投入募資11.28億元,主要募投項目分別是高速高精PCB鉆銑及檢測設備生產基地建設項目、高端專用設備研發生產項目、研發中心改造升級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招股書顯示,蘇州維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PCB核心設備鉆孔及成型專用設備,以及其他專用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2019年、2020年、2021年,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分別是2.3億元、4.81億元、7.98億元,同期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是1563.61萬元、5553.31萬元、9327.79萬元。其中,報告期內,PCB鉆孔設備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為81.88%、91.95%和92.97%,為公司收入和利潤的主要來源。
01
資金占用、內控不規范情形頻現,曾因稅務問題被罰
創業板對維嘉科技進行的保薦業務現場督導暴露出諸多內控規范性問題,其中一點就是實控人的資金占用。
問詢函稱,報告期內實控人邱四軍向公司借款的金額分別為814.78萬元、647.08萬元和775.10萬元,合計2,236.96萬元,已于2020年末清償,參照5年期貸款利率4.90%,支付資金拆借利息合計408.75萬元;而公司向邱四軍提供的資金部分是向員工及其他第三方拆入,公司向員工借款的利率主要為8%,向其他第三方的借款利率不低于8%。創業板要求公司說明,實控人資金拆借利率低于公司借款利率,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解釋稱,員工向公司提供借款,公司出于員工利益考慮,具有較強的意愿提供較同期銀行貸款更高的利率;而公司向實控人邱四軍拆出借款一方面“不以盈利為目的”,另一方面考慮到邱四軍“作為實控人對公司發展做出的貢獻,且從未主張公司分紅或獲得較高的薪酬”,并“長期、無償為公司提供擔保”,因此以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其拆借利息具有合理性。
維嘉科技表示,2018年至2020年,實控人各年借款中65%-90%的比例用于直接支付其收購其他股東所持股權的價款,以及償還歷史上收購公司股權所導致的對外借款等,僅少部分用于個人生活開支。如果按照8%的利率水平借款給實控人,邱四軍應當償還667.35萬元的利息,較實際多出258.60萬元。
除上述不合規的借款行為外,維嘉科技在報告期內還存在多起內控不規范情形,如走賬、員工代收代付、票據找零和無真實交易北京的票據融資等事項。
2018年及2019年,維嘉科技通過員工代收的款項分別為23.43萬元、0.24萬元。報告期內各期,公司通過員工代付的款項依次為79.1萬元、18.99萬元、7.07萬元、3.84萬元。
維嘉科技還因票據收支的票面金額不匹配,存在與供應商、客戶進行票據找零的情形,以及應蘇州國信要求進行票據現金交換等情形。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供應商找回票據金額分別為1331.84萬元、1830.71萬元和674.18萬元,找回銀行存款金額分別為62.31萬元、34.61萬元和6.30萬元。
此外,維嘉科技還曾因稅務問題被相關部門行政處罰。2020年7月,維嘉科技因限取得的蘇州海虹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租金、電費未確認收入,導致少繳應納稅款,被國家稅務總局蘇州工業園區稅務局稽查局行政處罰,合計罰款15.44萬元。
02
核心產品涉知識產權糾紛
在第三輪問詢中,維嘉科技三項知識產權訴訟引起監管層關注。公開信息顯示,截至核查報告出具之日,維嘉科技收到三項知識產權訴訟的《民事起訴狀》,原告人均為維嘉科技競爭對手大族數控,涉及金額約1100萬元。
上述知識產權訴訟,所涉及的專利分別為“機械鉆孔機接線盒”(ZL201621372239.2)、“一種主軸夾頭清潔裝置及PCB鉆孔設備”(ZL202020272526.6)、“壓力腳裝置及線路板機械鉆孔機”(ZL201220088293.X)。
上述三項案涉專利均應用于維嘉科技的核心產品——PCB鉆孔設備。深交所要求維嘉科技說明涉訴專利應用的相關產品,報告期內銷售相關產品產生的營業收入及毛利情況,如敗訴是否將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等。
維嘉科技表示,“所涉及的零部件均為具有業內普遍通用性且成熟簡便替代方案的輔助配件,并非產品所必須的核心部件且不涉及發行人的核心技術……不影響公司產品的正常研發、生產和銷售,不會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數據顯示,2018年至2021年,公司PCB鉆孔設備營收分別為2.01億元、1.84億元、4.36億元、7.35億元,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總額之比分別達到87.82%、81.88%、91.95%、92.97%。
這也不得不令外界擔憂,若維嘉科技敗訴無法使用上述專利生產相應零部件,其業績是否會受到負面影響。在回復中,盡管維嘉科技表示不會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但其并未詳細披露公司的應對措施,而這在某種程度上,也加劇了外界對敗訴結果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