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業績增長疲態已現 平均薪酬信披“任性”
來源:證券市場周刊
?
2021-11-17 12:03:59
報告期內,泰慕士營業收入增速持續下滑乃至負增長,凈利潤增速則持續兩年告負,且幅度不斷加大;在銷售費用率及管理費用率遠低于同業平均水平的同時,泰慕士前后兩版招股書為銷售及管理人員平均薪酬提供了兩種不同的結果,如此任性的信披令人驚詫。
10月21日,第十八屆發審委2021年第113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顯示,在深交所主板申請首發的江蘇泰慕士針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泰慕士”)通過會議審核。
據招股書披露,泰慕士主營業務為針織面料與針織服裝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為迪卡儂、森馬服飾、Quiksilver、Kappa、佐丹奴、全棉時代等知名服裝品牌提供貼牌加工服務,公司主要產品可以分為運動服裝、休閑服裝及兒童服裝。
此次在深交所主板申請首發,泰慕士擬募資6億元,其中3.6億元用于六安英瑞針織服裝有限公司搬遷改造項目、1.4億元用于英瑞針織服裝二期項目、1億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
業績增長疲態已現
數據顯示,2017-2020年(下稱“報告期”),泰慕士營業收入分別為6.51億元、7.55億元、7.91億元和6.94億元,2018-2020年,營收增幅分別為15.93%、4.85%和-12.36%。同期,泰慕士凈利潤分別為0.83億元、1.1億元、1.06億元和0.95億元,2018-2020年,凈利增幅分別為32.68%、-3.25%和-10.36%。
報告期內,泰慕士業績增幅持續下滑,營業收入在2020年出現負增長,凈利潤則在2019年即出現負增長。
營業收入的減少很大程度上源自主要客戶采購額的降低。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泰慕士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占比分別為86.25%、91.81%、92.12%和92.22%,其中,對迪卡儂銷售額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51.24%、56.05%、58.90%和53.84%。這意味著,泰慕士九成以上收入來自前五大客戶,而僅迪卡儂一家就為泰慕士貢獻了“半壁江山”。
較高的客戶集中度意味著主要客戶采購額的不利變動,將對泰慕士的經營業績產生較大不利影響。2018-2020年,泰慕士營業收入的變動額分別為10368.54萬元、3663.98萬元和-9784.85萬元,前五大客戶銷售收入的變動額分別為13133.55萬元、3613.17萬元和-8947.79萬元,相當于營業收入變動額的126.67%、98.61%和91.45%。
此外,與同業相比,泰慕士的費用控制能力也相當“優異”。招股書顯示,2017-2020年,泰慕士銷售費用率分別為0.91%、0.66%、0.73%和0.45%,同業可比公司申洲國際、晶苑國際、聚杰微纖、棒杰股份和健盛集團的銷售費用率均值分別為3.35%、3.34%、2.57%和2.19%。同期,泰慕士管理費用率分別為4.36%、3.92%、4.17%和4.83%,同業可比公司管理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7.81%、7.92%、7.68%和9.21%。
由上可見,報告期內,泰慕士銷售費用率和管理費用率遠低于同業平均水平。
銷售及管理人員平均薪酬信披“任性”
泰慕士不僅管理費用率和銷售費用率低于行業平均水平,而且管理費用及銷售費用中職工薪酬的信披內容也存在疑問。
發審委在發審會上就銷售費用率偏低的問題曾提出:請發行人代表結合發行人及子公司近六年的銷售人員數量變化情況,說明銷售人員數量及人均創收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存在顯著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結合銷售人員層級及銷售提成等激勵機制,說明報告期平均薪酬變動趨勢,平均薪酬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合理。
從招股書所披露內容來看,前后兩版招股書關于泰慕士銷售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平均薪酬卻有不同的說法。
據招股書披露,2017-2020年,泰慕士銷售人員期末數量分別為14人、14人、17人和18人,銷售人員薪酬分別為134.35萬元、147.6萬元、170.82萬元和171.81萬元;管理人員期末數量分別為184人、203人、213人和210人,管理人員薪酬分別為1772.13萬元、2097.15萬元、2426.27萬元和2338.62萬元。平均薪酬計算口徑為平均薪酬=職工薪酬/平均人數,平均人數=(期末人數+期初人數)/2。
根據上述信息可得出,2018年和2019年,泰慕士銷售人員平均薪酬分別為10.54萬元和11.02萬元。但招股書(預披露版)顯示,2018年和2019年,泰慕士銷售人員平均薪酬分別為10.54萬元和10.05萬元,招股書(預披露更新版)顯示,2018年和2019年,泰慕士銷售人員平均薪酬分別為12.22萬元和11.02萬元。
因此,2018年,招股書(預披露版)披露的銷售人員平均薪酬和計算結果相同,均為10.54萬元,而招股書(預披露更新版)披露的銷售人員平均薪酬卻為12.22萬元,比計算結果高1.68萬元;2019年,招股書(預披露更新版)披露的銷售人員平均薪酬和計算結果相同,均為11.02萬元,而招股書(預披露版)披露的銷售人員平均薪酬卻為10.05萬元,比計算結果低0.97萬元。
同理可計算出,2018年和2019年,泰慕士管理人員平均薪酬分別為10.84萬元和11.66萬元,計算結果與招股書(預披露更新版)披露的管理人員平均薪酬一致。但招股書(預披露版)卻顯示,2018年和2019年,泰慕士管理人員平均薪酬分別為10.33萬元和11.39萬元,比計算結果分別低0.51萬元和0.27萬元。
綜上來看,泰慕士關于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在2018年及2019年的平均薪酬,兩版招股書分別提供了不同的信息,而且和計算結果還不完全一致。不知泰慕士及其相關中介機構會對上述信披疑問給出怎樣的解釋呢?
10月21日,第十八屆發審委2021年第113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顯示,在深交所主板申請首發的江蘇泰慕士針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泰慕士”)通過會議審核。
據招股書披露,泰慕士主營業務為針織面料與針織服裝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為迪卡儂、森馬服飾、Quiksilver、Kappa、佐丹奴、全棉時代等知名服裝品牌提供貼牌加工服務,公司主要產品可以分為運動服裝、休閑服裝及兒童服裝。
此次在深交所主板申請首發,泰慕士擬募資6億元,其中3.6億元用于六安英瑞針織服裝有限公司搬遷改造項目、1.4億元用于英瑞針織服裝二期項目、1億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
業績增長疲態已現
數據顯示,2017-2020年(下稱“報告期”),泰慕士營業收入分別為6.51億元、7.55億元、7.91億元和6.94億元,2018-2020年,營收增幅分別為15.93%、4.85%和-12.36%。同期,泰慕士凈利潤分別為0.83億元、1.1億元、1.06億元和0.95億元,2018-2020年,凈利增幅分別為32.68%、-3.25%和-10.36%。
報告期內,泰慕士業績增幅持續下滑,營業收入在2020年出現負增長,凈利潤則在2019年即出現負增長。
營業收入的減少很大程度上源自主要客戶采購額的降低。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泰慕士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占比分別為86.25%、91.81%、92.12%和92.22%,其中,對迪卡儂銷售額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51.24%、56.05%、58.90%和53.84%。這意味著,泰慕士九成以上收入來自前五大客戶,而僅迪卡儂一家就為泰慕士貢獻了“半壁江山”。
較高的客戶集中度意味著主要客戶采購額的不利變動,將對泰慕士的經營業績產生較大不利影響。2018-2020年,泰慕士營業收入的變動額分別為10368.54萬元、3663.98萬元和-9784.85萬元,前五大客戶銷售收入的變動額分別為13133.55萬元、3613.17萬元和-8947.79萬元,相當于營業收入變動額的126.67%、98.61%和91.45%。
此外,與同業相比,泰慕士的費用控制能力也相當“優異”。招股書顯示,2017-2020年,泰慕士銷售費用率分別為0.91%、0.66%、0.73%和0.45%,同業可比公司申洲國際、晶苑國際、聚杰微纖、棒杰股份和健盛集團的銷售費用率均值分別為3.35%、3.34%、2.57%和2.19%。同期,泰慕士管理費用率分別為4.36%、3.92%、4.17%和4.83%,同業可比公司管理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7.81%、7.92%、7.68%和9.21%。
由上可見,報告期內,泰慕士銷售費用率和管理費用率遠低于同業平均水平。
銷售及管理人員平均薪酬信披“任性”
泰慕士不僅管理費用率和銷售費用率低于行業平均水平,而且管理費用及銷售費用中職工薪酬的信披內容也存在疑問。
發審委在發審會上就銷售費用率偏低的問題曾提出:請發行人代表結合發行人及子公司近六年的銷售人員數量變化情況,說明銷售人員數量及人均創收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存在顯著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結合銷售人員層級及銷售提成等激勵機制,說明報告期平均薪酬變動趨勢,平均薪酬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合理。
從招股書所披露內容來看,前后兩版招股書關于泰慕士銷售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平均薪酬卻有不同的說法。
據招股書披露,2017-2020年,泰慕士銷售人員期末數量分別為14人、14人、17人和18人,銷售人員薪酬分別為134.35萬元、147.6萬元、170.82萬元和171.81萬元;管理人員期末數量分別為184人、203人、213人和210人,管理人員薪酬分別為1772.13萬元、2097.15萬元、2426.27萬元和2338.62萬元。平均薪酬計算口徑為平均薪酬=職工薪酬/平均人數,平均人數=(期末人數+期初人數)/2。
根據上述信息可得出,2018年和2019年,泰慕士銷售人員平均薪酬分別為10.54萬元和11.02萬元。但招股書(預披露版)顯示,2018年和2019年,泰慕士銷售人員平均薪酬分別為10.54萬元和10.05萬元,招股書(預披露更新版)顯示,2018年和2019年,泰慕士銷售人員平均薪酬分別為12.22萬元和11.02萬元。
因此,2018年,招股書(預披露版)披露的銷售人員平均薪酬和計算結果相同,均為10.54萬元,而招股書(預披露更新版)披露的銷售人員平均薪酬卻為12.22萬元,比計算結果高1.68萬元;2019年,招股書(預披露更新版)披露的銷售人員平均薪酬和計算結果相同,均為11.02萬元,而招股書(預披露版)披露的銷售人員平均薪酬卻為10.05萬元,比計算結果低0.97萬元。
同理可計算出,2018年和2019年,泰慕士管理人員平均薪酬分別為10.84萬元和11.66萬元,計算結果與招股書(預披露更新版)披露的管理人員平均薪酬一致。但招股書(預披露版)卻顯示,2018年和2019年,泰慕士管理人員平均薪酬分別為10.33萬元和11.39萬元,比計算結果分別低0.51萬元和0.27萬元。
綜上來看,泰慕士關于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在2018年及2019年的平均薪酬,兩版招股書分別提供了不同的信息,而且和計算結果還不完全一致。不知泰慕士及其相關中介機構會對上述信披疑問給出怎樣的解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