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一考雙督三用”考評模式提高機關效能
東北網4月12日訊機關“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啟動以來,嫩江市從實際出發,潛心謀劃有利于干部能力作風建設取得成效的措施辦法,創建了“一考雙督三用”考核評價體系,以評促學、以督促改。
一考。這個市制定考評辦法和考評細則,對全市機關能力作風建設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評價。根據省市要求,圍繞“一研討八行動”任務完成情況、檢視問題和整改實效、經濟社會發展指標和工作創先爭優晉位情況,由機關能力作風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專項工作組,采取平時考核與集中考核相結合,通過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踏查、調查問卷等方式,對各單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雙督。著力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作用,營造“天眼”無處不在的嚴肅氛圍,促進干部自我約束。實行機構監督。成立了市委專職督查隊伍,20名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離退休老同志組成的督查隊伍,臨時隨機聘請群眾組成的社會督查三支干部作風督查隊伍,組建“督查團”,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進行抽查監督。實行社會監督。主要對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監督,將干部作風方面表現突出的問題列出清單,確定監督內容。設立干部作風監督熱線電話,將問題清單和監督電話通過各種媒體和商場廣告屏廣泛循環公布。政府大樓和其他有獨立辦公場所的單位,在門口顯著位置張貼干部作風公示板,公布監督舉報熱線,切實形成每名群眾都是“監督員”,每名干部隨時被監督的輿論氛圍。
>三用。將市機關能力作風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專項工作組綜合評價結果和“雙督”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綜合研判,確定考評結果,將考核結果作為部門單位和黨員干部評選先優、職級晉升、選拔任用的重要標準。做到評優“有加有減”。對考核評價優秀的單位和部門,在年度考核中適當增加干部優秀等次比例,對考核評價較差的約談主要領導,主要領導本年度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適當降低本單位本部門干部考核評優比例。做到晉級“有先有后”。對活動中評選出的各類先進典型,在公務員職級晉升和事業單位職稱評選中優先考慮;對“雙督”中社會負面輿論集中強烈并經組織查實確有問題的干部,2年內不得參與公務員職級晉升和事業單位職稱評選。做到任職“有上有下”。對活動中評選出的人品好、作風正、能力強的各類先進典型,在干部選拔任用中,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優先使用;對活動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反面典型,嚴格依法依規進行組織處理。